·加入收藏 ·设为首页 ·网站地图

美国射极峰纯膨体凤煌新品在吉林铭医举行首发仪式

来源: | 发布时间: | www.chinesejk.com

  2019年3月16日,【凤“煌”涅槃,鼻获“心”生】美国射极峰纯膨体“凤煌”首发暨中国首批临床指定应用医疗美容机构授牌盛典在铭医整形隆重举办。

  活动主要针对鼻整形的发展趋势,鼻修复难题以及鼻整形技术与产品升级进行了深入探讨。现场还有“风格美鼻月”全城招募案例模特同期启动,专门为爱美者提供专享福利。

  

\

 

  仪式首发 璀璨开启

  活动开始,美国射极峰东北区域总经理黄道军先生发表致辞,他表达了对国内鼻整形发展给予的高度重视,并介绍“凤煌”系列是美国射极峰公司历经多年专为鼻修复顾客提供的一款高端纯膨体鼻修复材料。

  铭医整形作为东三省地区鼻部整形及鼻部修复重塑权威医院,一直致力于对五官塑形方面的研究,也正因如此“凤煌”系列登陆东三省优选铭医整形作为合作医院。同时也表示,东三省爱美者可以在铭医整形进一步舒享安全高端的鼻修复,重建美丽体验。最后,他诚挚邀请现场的嘉宾共同见证铭医整形“凤煌”新品首发。

  

\

 

  

\

 

  现场,美国射极峰正式授牌铭医整形为美国射极峰极峰纯膨体“凤煌”系列中国首批临床指定应用医疗美容机构,并为铭医集团专家、技术院长范东良授予“中国首批临床指定高级特聘专家”的荣誉。

  

\

 

  

\

 

  本次新品“凤煌”铭医首发,标志纯膨体家族又添一高端成员,代表鼻整形材料与技术在东三省发展之旅迎来了新跨越。

  风格美鼻 案例定制

  铭医集团建设院总经理吴美容发表讲话:美国射极峰公司生产的隆鼻纯膨体,是全球整形专家公认的鼻综合整形的绝佳材料,对于鼻整形及修复项目具有划时代意义。而铭医整形凭借38年的造美史,成功塑造了上百万求美者的蜕变,是综合实力雄厚备受业界盛赞的医疗美容连锁机构。

  此次合作又一次验证了铭医在鼻整形领域的贡献和重要地位,相信强强联合以后我们定会为爱美女性提供更高品质的美鼻体验。

  

\

 

  

\

 

  最振奋人心的是吴美容总经理还在授牌仪式现场宣布了美鼻月特价活动,并且还强势启动了“风格美鼻月”全城招募案例模特的活动。

  

\

 

  风格美鼻模特招募

  征集时间:3月16日——5月31日

  征集内容:美鼻案例模特9人

  征集范围:凡满18岁的爱美者,身体健康,五官基础符合手术要求者。乐于分享自己整形术前术后心得。

  报名方式:发送“个人素颜照(正面、侧面)+姓名+电话”到此微信公众平台。

  美丽时刻 大咖分享

  铭医集团专家、技术院长范东良至臻分享,范东良院长在眼鼻整形以及眼鼻修复上面的造诣就非常深,他长期从事眼鼻部整形临床工作,有着超高专业素养和实战经验,他获得过很多荣誉奖项,也常与国内国外的很多整形医师进行学术交流,技术和审美眼光一直与国际同步。他凭借过硬的专业素养,有口皆碑的专业技能,丰富的临床经验以及成功的塑美案例,为现场的业界同仁以及求美者讲解铭医手术案例和技术特点。

  

\

 

  

\

 

  范院长分析了鼻整形的发展史,以及膨体,鼻部美学等多项鼻整形相关知识。还把他做过的一些整形案例和修复案例拿了出来,通过照片我们直观的看到了整形前后和修复前后的改变,在场的爱美者对范东良院长的技术大为赞叹,还有不少人想要一对一面诊,但因为活动时间有限,只能私下再深入细聊了!

  

\

 

  倾情巨献 幸运抽奖

  重要的时刻,肯定少不了抽奖环节,我们现场抽取了1名幸运女神,获得了射极峰新品“凤煌”假体免费券一张。

  

\

 

  铭医整形作为国内鼻整形诊疗中坚力量,拥有专业技术科研团队,包括范东良院长在内的铭医鼻整形专家也会致力于开展复杂性鼻整形、鼻修复等高难度整形手术,倾力打造业务系统完善,技术实力过硬的鼻部整形科室。未来,铭医定将携手射极峰共同实现更多求美者的美丽梦想。

(编辑:)

(免 责声明:本站文章和信息来源于互联网,系网络转载,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和学习之目的,并不 代表 本网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转载文章涉及作品内容、版权等问题,请立 即与本网站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删除内容!)

看了本文的网友还看了:(搜索相关文章:Array )
    {tag_内容页相关信息}

[收藏] [打印] [关闭] [返回顶部]

关于我们|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网站地图 | 友情链接 | 业务联系 | 频道合作
Copyright © 2009 chinesejk.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华人健康网 版权所有
本站如有转载或引用文章涉及版权问题,请速与我们联系 QQ:6875839
特别声明:本站内容仅供参考,不作为诊断及医疗依据。
闽ICP备0904091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