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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浪来袭 高温天气如何预防中暑

来源:[标签:来源] | 发布时间:2011-07-31 13:45:32 | www.chinesejk.com

  酷热高温!从6月22日开始,一股热浪席卷我国北方十多个省区市,陕西、山西、河南、河北、山东、内蒙古、宁夏、北京、天津等高温警报不断,且级别不断升高。中央气象台将预警级别提升到高温橙色警报。

  热浪席卷半个中国

  中央气象台首席预报员何立富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本次高温天气的中心位于华北的中南部到黄淮一带,也就是在华北平原。北京、天津还有河北、山东、河南一带温度最高。

  从25日的最新数据来看,河北、河南、山东、山西的温度最高,其中,河南安阳达到43摄氏度,突破了历史极值。

  监测显示,24日,北方多个省区市温度突破或接近历史极值。其中,北京最高气温为39.6摄氏度,创下58年来同期最热的纪录;河北中南部、河南北部等地24日的高温天气也已经超过了40摄氏度,接近历史极值。

  据中央气象台消息,25日,高温的范围进一步扩大,全国有17个省区市出现高温。华北大部、黄淮、江淮、江汉、江南北部及陕西、宁夏、甘肃北部、内蒙古中西部和新疆南疆盆地出现35摄氏度以上高温,其中,河北南部、河南北部、山东西部等局地温度达40摄氏度。

  对于我国北方出现比较极端的高温天气,何立富表示,主要诱因是长江中下游“非典型”梅雨。

  何立富说,尽管6月20日以后,浙江、上海等地都宣布“入梅”,但从目前的降水情况来看,上一周的主要降雨发生在江南和华南地区,长江中下游的梅雨并不是很典型,可以说是“非典型”的梅雨,导致了淮河以北地区出现了这种比较极端的高温天气。这种“极端”,表现在这段时间的温度接近历史的极值,另外,雨带并不位于长江中下游而长时间位于华南江南,都属于异常现象。

  气象专家支招预防中暑

  中央气象台气象专家建议说,中暑的发生是综合因素产生的,一般分两种情况。一种是高温、高辐射,也就是俗称的干热,强烈的太阳照射和较高的温度导致人体水分大量散失,若水分得不到及时补充就非常容易中暑。

  另一种是高温、高湿度,即夏季常见的湿热天,人体不能正常排汗,皮肤血流量和心输出量大大增加,心衰发生率和心脏病死亡率也会增加。

  气象专家表示,避免中暑重在预防。饮食方面,首先应注意补充水分。夏季人体水分挥发较多,不能等渴了再喝水,那时身体已是缺水状态。另外,身体中的一些微量元素会随着水分的蒸发被带走,应适当喝一些盐水。

  食物方面,要补充足够的蛋白质,如鱼、肉、蛋、奶和豆类;另外,还应多吃能预防中暑的新鲜蔬果,如西红柿、西瓜、苦瓜、桃、乌梅、黄瓜等。关于冷饮,其实吃的越凉越容易中暑。因为人体局部的温度短期降低会让人体一下子无法适应,消化系统受到影响,继而影响到各系统功能的正常运行。

  在外出时,要做好防晒工作,戴太阳镜、遮阳帽或使用遮阳伞,穿透气性好的棉质或真丝面料衣服。烈日炎炎下长时间骑车最好穿长袖衬衫,或使用披肩,戴遮阳帽。进行长时间户外运动时,要准备好防暑药品,如藿香正气、十滴水、仁丹等。中午至下午2时阳光最强时,尽量不要呆在户外,有条件的可适当进行午休。空调温度不要开得过低,室内外温差太大也会导致中暑。

  一旦出现中暑症状,公众应该如何应对呢?专家说,如果有头晕、恶心、心慌等症状,很可能就是中暑了。此时,应立即停下正在做的事情,找一个阴凉处坐下休息;同时补充水分,小口慢饮,以防加重心脏负担。解开领口扣子、领带、皮带等,保持身体周围通风,并涂抹或服用解暑药物;在经过一段时间休息后,若症状不减反增,应及时就医。

  此外,一旦周围有人发生中暑症状,应当立即将病人移到阴凉处,并保持周围通风;解开衣扣,用各种方法帮助身体散热;帮助服用解暑药物,并按压人中、虎口等穴位帮助恢复意识,如果症状没有减轻,应立即拨打救助电话。

>>   高温期间应减轻劳动强度

  针对一年中的最热时段,劳动保障部门提醒,出现高温天气时,用人单位应根据生产特点和具体条件,适当调整作息制度,增加休息和减轻劳动强度,保证安全生产。

  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有关人士介绍,研究表明,气温条件超过一定的范围,在过冷或者过热的环境中,工伤的发生率都会升高。根据国家的有关通知要求,用人单位应结合本单位的实际研究制定高温中暑应急救援预案。对患有不适合高温、高湿作业疾病的员工,用人单位应暂时将其调离高温、高湿作业岗位,暂不能调动岗位的,应在高温、高湿天气对其加强预防中暑保护措施。

  劳动保障专家介绍,按照我国相关法律、法规,高温下工作中暑算工伤。一线职工在高温环境下工作,一旦中暑,职工或者现场人员应立即向用人单位报告;并由用人单位在24小时内向当地劳动保障部门报告并提出工伤认定申请。认定为工伤后,中暑职工即可按照相关法规享受工伤待遇。已参加工伤保险的职工,医疗费用将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如果用人单位没有参加工伤保险,医疗费用应该由企业承担。企业拒不支付,职工可向劳动保障监察部门投诉。

  据了解,职工因中暑等工伤进行治疗期间,视同提供了正常劳动,用人单位必须支付工资及相应补贴。

  劳动保障专家强调:高温天气情况下,用人单位尤其要加大对女职工的保护力度,不得安排怀孕的女职工在35℃以上的高温天气露天作业及温度在33℃以上的工作场所作业。(据新华社电)(于文静 邹 兰 王 敏)

  

(编辑:欧阳澜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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