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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孕后多久才可以做B超检查?

来源:华人健康网 | 发布时间:2011-04-18 17:39:35 | www.chinesejk.com

  一般认为,怀孕18周以内的胎儿最好不要做B超,尤其在怀孕早期。当然特殊情况除外,比如有阴道出血者,需要做B超确定胎儿是否存活,能否继续妊娠,有无异常妊娠或葡萄胎等。

  建议:

  

  1、第一次检查时间是在怀孕18-20周,此时可确定怀的是单胎还是多胎,并可测量胎儿头围等。因为这一阶段胎儿B超多项指标误差较小,便于核对孕龄。

  2、第二次检查时间安排在怀孕28-30周。此时做B超目的是了解胎儿发育情况,是否有体表畸形,还能对胎儿的位置及羊水量有进一步的了解。

  3、最后一次是在怀孕37-40周,此时做B超检查的目的是确定胎位、胎儿大小、胎盘成熟程度,有无脐带缠颈等,进行临产前的最后评估。

  如有其它特殊情况,需要在孕早期做B超,也要在怀孕6周之后再去,此时B超才可以显像,太早去B超照不到。

  (《摇篮网》供稿)

(编辑:单宝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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