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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健品市场

来源:华人健康网 | 发布时间:2010-11-09 11:00:05 | www.chinesejk.com

  2007年1月,隆冬的上海荡漾着温暖的春风,百年不遇的暖冬不期而到。1月6日下午,上海华侨宾馆会议室里,由《中国质量万里行》上海市场调查中心与中国保健协会上海办事处联合举办,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支持的“健康·安全·和谐”对话论坛正式开幕。

  保健品协会上海办事处主任肖迪娜意味深长地对在座的记者们说:“今天的会议表明,保健品市场也迎来了‘暖冬’。‘暖冬’来了,春天还会远吗?”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同济大学营养与保健品研究所、中国保健协会和全部保健品获得GMP认证的生产企业的代表参加了论坛。

  论坛的举办缘于《中国质量万里行》上海市场调查中心与中国保健协会上海办事处的合作——对国内保健品市场进行的一次大规模的“体检”。调查集中在国产内销的保健品产品和终端消费者市场,此次活动自开展以来得到了企业界、消费者和媒体的关注、参与、支持和配合。

  问卷统计表明,消费者了解国产保健品的主要途径,60%的消费者是依据广告,26%是朋友介绍,14%的人则在医生的指导下选择保健品;在价格统计方面,31%的消费者认为是暴利,62%的消费者认为较高,7%的消费者认为正常;对保健品的功效,约79%的受访者认为国产保健品的作用并不明显,17%认为很有效果,4%的受访者在服用国产保健品后感到副作用。同时,89%的调查者认为国产保健品有夸大和虚假宣传,10%的调查者认为大部分国产保健品有夸大和虚假宣传。

  100%的GMP和89%的怀疑率

  值得注意的是,约79%的受访者认为国产保健品的作用并不明显,89%的调查者认为国产保健品有夸大和虚假宣传,这组数据已经充分说明消费者对国产保健品普遍持怀疑态度,保健品市场已经进入亚健康状态。

  本次市场调查的对象都是保健品的实际消费者,但这些消费者中,却有约79%的人认为国产保健品的作用并不明显,有89%的人认为国产保健品存在夸大和虚假宣传。

  与此构成鲜明对比的是,上海的保健品生产企业已经全部获得GMP认证,也就是说,所有的保健品都是按照保健食品的标准生产和检测的。

  “从行业管理上来说,这样做保障了消费者能使用最安全可靠的保健品。”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许谨科长如果说。

  保健品业内人士普遍表示,保健品GMP审查认证,将彻底改变目前保健品作坊生产、委托生产模式,为淘汰一批生产技术落后、科研含量低的中小企业,提升规模企业的竞争力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在保健品重新洗牌过程中,首批或较早通过GMP的保健品企业,将是未来行业的主力军甚至领导者。

  由于国家严格按照GMP要求进行检查监督,致使许多手工作坊式的小保健品生产企业主动退市。以前市场上大概有80%的保健品企业都采用家庭作坊式生产,两三间厂房、十几个工人就可以每天产出市场终端销售额达数十万、上百万元保健品的时代将一去不返。实行GMP强制审查认证后,这些不规范的企业都将被踢出市场,以此来保证市场的高质量生产。

  据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许谨科长介绍,目前上海保健品企业的生产已经100%的达到GMP标准,生产环节的高标准带来了产品的高质量。

  

  遗憾的是,以生产药品的精度生产出来的保健品,依然让很多消费者不放心,此问题的症结又出在哪里?

  保健品市场“虚”在哪里?

  企业的生产做到了高标准,并不代表困扰保健品市场的问题都已得到根本的解决。

  专家在说“防病重于治病”;媒体在说“亚健康成为都市杀手”;企业在说“送礼更要送健康”……这一切的焦点最终汇集到生命健康的宠儿——保健品的身上。老人要补钙、妇女要补血、儿童要补脑、妙龄女郎要减肥,于是各种各样的保健品层出不穷。

  但问题恰恰出在如何认识保健品的作用上。中国保健协会副秘书长周邦勇指出,目前很多消费者不知道保健品和药品的区别,这也是保健品市场信誉危机的最大的诱因之一。很多消费者购买保健品的时候,总是将之当作能治疗疾病的药品,而一些经销商顺水推舟,把保健品当作药品销售,结果给保健品戴上了虚假宣传的光环。周邦勇还表示,药品的作用是治病救人,而保健品则是用来保健和辅助治疗的,两者之间存在着本质区别。

  虚假违法广告是保健品行业久治不绝的顽症。国家明文规定:“保健食品是不以治疗疾病为目的的食品。”但许多保健品广告明知故犯地违反了这一规定,其宣称的作用远远超出卫生部所批准的功能范围。

  总体来看,虚假违法广告有如下特点:假的少,虚的多;户外的少,平面立体媒介多;党报、大报少,都市报、小报多;中央电视台少,地方电视台多。这也正是本次调查显示很多消费者对保健食品表示不信任的原因。逢年过节,本该是保健食品的热销时段,但国内的一、二级市场则大都呈现出广告铺天盖地,销售终端却冷冷清清的“一头热”现象。我国保健食品业的信任危机由此可见一斑。

  当然,也有一些经销商和假冒伪劣保健品给保健品市场带来了一些负面影响,但是,李鬼的债不能让李逵来背,这些假冒伪劣和虚假宣传的保健品在保健品行业可以说是“一条臭鱼坏了一锅靓汤”,败坏了保健品的名声。

  据分析,保健品行业的营销行为对整个社会的最大贡献莫过于唤起了广大民众的保健意识,然而其带来的副作用也显而易见。无论是三株时代的深度分销还是史玉柱时代的软文恐吓,无论是脑白金的“礼品路线”还是珍奥核酸的“科技路线”,甚至演化到了现在的“数据库营销”和“会议营销”等。目前各种促销热潮是一浪高过一浪:你搞专家义诊、免费体检,我搞联谊晚会;你请大家旅游,我请大家吃饭。从最初的“联防战术”,演变成今天的“人盯人战术”、“一帮一,一对红”,直至最后很多消费者都一提到专家义诊或是联谊会便会不自觉地产生条件反射式的抵触。

  俗话说“无利不起早”,连卫生部明令禁止的用一滴血、一滴唾液、一根毛发可测得血脂、血糖、高血压、冠心病、颈椎病、腰椎病、前列腺肥大等疾病的手段都已用在了保健品营销业。更绝的是,个别企业挖空心思打出了各种旗号,例如“中国健康万里行”等等。调查显示,有的保健品用医疗用语或与药品相混淆的用语,吸引消费者;超出核定的保健功能,夸大宣传;有在民宅内设点销售三无产品,利用游击战术,打一枪换一个地方的;也有到各社区进行现场销售,销售不开发票,躲避工商和质检的检查的;当出现问题时,有办公室根本无人接听电话,或电话根本不存在、很难再找到当事人的。凡此种种怪象,不一而足。

  调查还显示,不少急功近利的企业为了实现短期扩张的目的,不惜重金去搞品牌宣传,大做广告,而将产品的深层次研发、质量体系建设等搁置一旁。本次调查正在进行时,本刊就接到家住上海的翟志康老人写来的投诉信:

  2005年12月,翟老先生应邀参加椰岛公司的活动并花396元买了一箱椰岛鹿归酒。2006年3月椰岛公司又邀请翟先生参加活动,促销员刘某劝说翟先生,购买1000元以上的椰岛产品就可以成为椰岛会员并可以免费参加椰岛公司4-6月的旅游活动。并且每瓶620元的椰岛产品角鲨烯将在活动之后调整到每瓶870元。翟老先生有哮喘病史,在刘某的劝说下购买了2瓶,促销员刘先生当时承诺,如果第一瓶吃着没有效果,另一瓶在2年内可以无条件退货。翟老先生吃了角鲨烯后一点效果也没有,8月10日找到椰岛公司位于上海秣陵路355号上海铁路大厦的上海分公司要求退货,并表示可以不参加椰岛公司承诺的旅游。但椰岛公司坚决不同意退货。后经本刊协调,最终翟老先生才退掉了那瓶角鲨烯。

  制定行业标准规范市场

  据专家预测,保健品市场上,免疫调节、排毒养颜类保健品将维持目前强劲的销售势头,而降血脂、降血糖、植物雌激素类产品将逐渐升温,市场潜力巨大。此外,随着科技的不断创新和人类认知程度的不断深入,利用新资源,开发新的保健食品以满足人们追求高质量饮食的需要,将是未来保健品的一大趋势。这其中属于天然生物的昆虫、海洋生物、中草药将是开发的热点。从形式上来说,未来保健品的趋势将是越来越专一,针对不同年龄、不同人群的需求,将形成不同的保健产品。同时,为了满足人们快节奏生活的需要,营养保健品套餐将逐渐受到青睐。

  

  面对保健市场这块巨大的蛋糕,保健品生产企业如雨后春笋般乍现。4000余家企业在摸索中将“保健食品”、“功能食品”、“保健药品”推向市场。

  中国保健协会最急迫的工作之一就是制订“保健品行业标准”。周邦勇表示,目前“行业标准”的初稿已经完成,制定标准的意义在于规范保健品产品,标准就如同一把尺子,可以衡量保健品的优劣,保健产品靠“感觉”说事的时代将在标准产生后终结,未来的保健品将靠标准说话。

  “我们也希望正在完善之中的标准能够和国外市场实现相互承认,即通过我国行业标准的产品能够无障碍地进入国际市场,而通过国外认证的产品也可以进入中国。”此项标准制订参与者之一,中国保健协会评价中心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

  业内人士分析,目前保健品行业所缺乏的诚信机制,不是短时期内就能够建立起来的,然而市场存在的巨大需求却持续存在,当消费者对国内的保健品信心不足时,便将注意力转移到进口保健品之上。

  综合治理是关键

  媒体牵头,政府、协会、企业、专家齐聚一堂的《中国质量万里行》论坛模式,一亮相就受到政府有关方面的肯定和支持,这种新模式是发展保健品市场的重要桥梁。

  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谢敏强副局长表示,先应将保健品广告的监管纳入城市综合治理的范围,从诚实守信、规范和整顿市场经济秩序的高度来认识虚假宣传的危害性,提高广告主、广告发布者、广告经营者、广大受众的思想境界、道德水平,为创造更多的雅俗共赏、健康向上、观之有益、不断创新的广告提供良好的环境和氛围。

  作为广告经营者的媒体,也必须认清肩负的责任和义务,严守职业道德,绝不能为了经济效益而损害社会效益,更不能为了本单位的利益而损害社会利益。

  对不顾社会效益,只顾牟利的广告主和广告发布者及媒体,有关部门应严格执法,加大处罚力度。例如,许多国家规定,虚假广告的发布者要拿出与发布虚假广告费用相等的钱来发布更正广告。我国也有刊登更正广告的规定,但很难找到案例。另外,虽然虚假违法广告随处可见,却鲜见被吊销《广告经营许可证》或《营业执照》的。

  我国有关广告的法律法规大多是十余年前制定的,现在看来,有些方面显得滞后或不完善,不适应加入WTO后的形势,需要修订。另外,目前涉及广告监督管理的法律、行政法规有十几种,行政规章近百个。不要说广大消费者,就是执法人员也难以全部掌握,不能形成全社会的监督,急需大力普及广告法规方面的知识。加强法制宣传,重点是对虚假违法广告以案例的形式曝光。这样做既启发教育了消费者,又告诫了参与广告的各方,还增强了人民群众的法制意识,避免上当受骗。

  目前,卫生部门负责审批医疗、医疗器械、药品、保健食品等类广告内容及广告文号,监管查处由工商部门负责。这类广告违法率最高,大量涉及医理、药理和疗效,专业性很强,查处起来难度很大。所以各执法部门要责权统一,相互配合,方能增强有关部门的责任心,发挥专业特长,调动积极性。

  

  

(编辑:欧阳澜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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